close

有機農業一、政策目的

  有機農業是一種對環境友善的耕種方式,除可生產安全、優質的農產品供應消費者外,亦可降低農業生產對環境污染造成之衝擊。98年5月7日行政院第3143次會議通過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,揭櫫當前國內農業發展之主軸,應朝向健康農業、卓越農業、樂活農業發展邁進,亦是國內有機農業推動之藍圖。

二、措施內容

(一)輔導農民從事有機農產品生產

  迄99年12月底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驗證之有機農糧產品驗證面積共4,034公頃,已超越年度目標3,500公頃,驗證合格農戶1,778戶,產值約24億元。包括水稻、蔬菜、果樹、茶樹及其他作物,對於通過驗證之農戶給予補助檢驗、驗證等費用。

(二)建立有機農業專區

  協調台糖公司土地、退輔會農場建立有機農業專區,招募農戶租用,生產適種作物,建置有機農業專區。規劃建置情形如下:
1.98年度有機農業專區推動地點4處,包括:台南縣柳營鄉45公頃、高雄縣橋頭鄉32公頃、杉林鄉157公頃、花蓮縣玉里鎮28公頃(退輔會),面積計262公頃。
2.99年度規劃新設有機農業專區7處,包括:台中縣外埔鄉10公頃、雲林縣斗六市42公頃、嘉義縣六腳鄉45公頃、高雄縣燕巢鄉52公頃、屏東縣九如鄉38公頃、花蓮縣壽豐鄉85公頃,合計272公頃。

(三)提升有機驗證機構驗證能量及驗證管理

  迄99年1月底農委會已認證之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13家,其中12家有機農糧產品,1家有機畜產品,有效提高驗證能量,並會同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查核管理,以確保有機驗證品質。

(四)拓展有機農產品通路與消費者推廣

  輔導有機農業專區成立2處理貨物流中心,有機農夫市集等9處,建置有機農場電子商店網站50家,發展在地行銷及宅配通路,並推廣校園、有機農業專區與通路業者及科學園區等企業團膳,建立長期穩定供銷體系。

(五)加強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

1.99年1-12月標示檢查3,192件,不合格110件,合格率達96.6%。品質抽驗1,853件,不合格12件,合格率達99.4%。

2.經檢查或抽樣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者,除立即下架回收外,由縣(市)政府依「行政程序法」製作訪談紀錄,並依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查處。

三、相關網站

詳細內容請連結農委會農糧署網頁/有機農業:http://www.afa.gov.tw/organicAgriculture.asp

資料來源: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第一稻米 的頭像
    第一稻米

    保證責任彰化縣第一稻米蔬果生產合作社

    第一稻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